编辑: 梦三石 | 2014-03-31 |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强基础性生态功能用地保护,稳定滩涂沼泽、苇地、河口、水库、河流等湿地面积,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积极推进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和生态屏障建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立足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区域土地利用,改善土地生态,保护恢复生态用地,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 具体目标
(一)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全面落实省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双重保护,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均保持在128815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08626公顷以上.
(二)科学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科学调配,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经济转型的合理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2006年至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700公顷和6800公顷以内.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为59175公顷和62975公顷.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经济增长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明显降低,其他土地得到更加合理利用,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2010年和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
二、三产业产值增长至130万元/公顷和243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10平方米以内;
土地利用率由提高至62.82%和64.59%.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得到优化 农用地有所增加,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其他土地得到合理开发.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2006年至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分别为196550公顷和199980公顷,建设用地分别为59175公顷和62975公顷,其他土地分别为151385公顷和144155公顷.
(五)土地整治全面推进 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稳步推进,新增工矿废弃地全面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至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分别不低于1000公顷和2400公顷.
(六)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生态用地的投入,对污染土地采取生物修复措施或进行综合利用.污染土地得到全面整治,土地盐碱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至2010年和2020年,各类基础性生态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1.67%和72.71%.
(七)土地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明显加强 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社会手段不断完善,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不断加强,违规违法用地得到有效遏制,土地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增强.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农用地结构 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进行农业结构调整,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稳定,园地、林地和牧草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适当增加,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有所降低.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至2010年,农用地1965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28%.至2020年,农用地1998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