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4-04-28 |
91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等行为的处罚(详见《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92 对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等行为的处罚(详见《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93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等行为的处罚(详见《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94 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等行为的处罚(详见《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
95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96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等行为的处罚(详见《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97 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许可等行为的处罚(详见《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四条)
98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等行为的处罚(详见《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99 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100 对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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