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5-02-23 |
竹编胶合板应选用GB/T 13123规定的Ⅰ类竹编胶合板,外观质量按优等品要求执行.胶合板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5%,甲醛释放限量满足GB/T 9846.3规定的E2级. 金属铰链 木质围板用金属铰链应使用GB/T 2518规定的连续热镀锌钢板或性能同等及以上的钢板制造,钢板表面应采用双面等厚镀锌工艺,锌层重量应不小于80g/m2,不应有漏镀、镀层脱落、肉眼可见裂纹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金属铰链不应有锈蚀、机械损伤以及出现影响使用的毛边、锐边等缺陷. 铆钉 金属铰链与板材采用铆钉铆接时,铆钉应选用按GB 872规定的扁平头铆钉或按GB 875规定的扁平头半空心铆钉.铆钉宜选用铝及其合金材料,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圆钝、飞边以及钉头顶面出现的金属小凸起等表面缺陷. 尺寸与公差 木质围板的尺寸与公差按附录B的规定. 加工要求 采用铆钉铆接时,金属铰链表面应避免被划伤;
金属铰链自身形成的压齿与板材压合连接时,应保证压合表面平整,齿尖在板材背面应折弯回头. 性能要求 箱板(包括六铰链围板中带中间铰链的箱板)抗弯能力 围板箱的箱板按6.8的规定进行抗弯试验,当普通型围板箱的箱板受到弯曲载荷为3000N、轻型为1500N时,箱板的中心部位平均弯曲变形量不大于8mm;
发生断裂时,普通型箱板的平均最大弯曲载荷不应低于6000N,轻型不低于3000N. 铰链及铆接部件(不含六铰链围板的中间铰链及铆接部件)的抗拉能力 围板箱铰链及铆接部件按6.9的规定进行抗拉试验,当普通型围板箱铰链及铆接部件受到拉伸载荷为2000N、轻型为1000N时,铰链及铆接部件的平均残余变形量不大于2mm;
金属铰链出现撕裂或脱离时,铰链及铆接部件的最大拉伸载荷普通型不低于6000N,轻型不低于3000N. 铰链舌片的抗剪切性能 围板箱的铰链舌片按6.10的规定进行抗剪切试验,当普通型围板箱的铰链舌片受到剪切力为5000N、轻型为2500N时,舌片的平均变形量不大于7mm,平均残余变形量不大于2mm;
舌片失效前的平均最大侧向载荷普通型不低于6000N,轻型不低于3000N. 顶盖 顶盖中使用的木材、胶合板、金属等材料应符合5.2.2中的规定. 顶盖的平面尺寸公差为mm,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3mm. 顶盖用木板或胶合板的厚度见表2. 顶盖用木板或胶合板厚度 单位为毫米 普通型 轻型 木板
20 15 胶合板
12 9 捆扎要求 需要时,可采用QB/T 3811规定的塑料打包带或GB/T 25820规定的包装用钢带等捆扎材料对围板箱进行捆扎,要求捆扎牢固. 捆扎时,可对围板箱适当部位采用护棱进行防护,不应出现因捆扎造成的永久性损伤. 整箱性能要求 抗压能力 围板箱按6.11的规定进行整箱抗压试验,当围板箱受到表3中F3的压缩载荷时,垂直方向变形量不大于5mm,水平方向位移量不大于10mm;
围板箱发生破损时,垂直方向的载荷施加值不低于表3中的F4. 抗跌落能力 围板箱按6.12的规定进行跌落试验时,箱体无明显破损,内装物无散落. 抗冲击能力 围板箱按6.13的规定进行水平冲击试验时,箱板无开裂、箱体无明显破损现象;
金属铰链未发生功能性损坏. 顶面承载能力 围板箱按6.14的规定进行顶面承载试验时,顶盖无明显破损,在受压方向上变形量不大于30mm. 试验方法 预处理 从GB/T4857.2的规定中选取一个最接近实际的环境条件,预处理48h,有特殊需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尺寸与公差 采用钢板尺、卷尺等检量工具对底座、木质围板、顶盖等部件分别按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