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5-02-27 |
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测监控.是否加强预防体系建设,各县(区)、临港经开区和化工、煤矿、非煤矿山等场所相对固定的行业在2019年4月30日前系统绘制区域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分布图,其他行业(领域)结合自身特点定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类别.是否加快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开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试点工作和逐步建立城市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3.是否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到位.是否对近年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巡视、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按照 全覆盖、无遗漏 的要求实行整改闭环管理;
对去年省安委会巡查、督查和今年省安办蹲点督导发现以及市上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 一对一 交办的方式并予以限时落实整改. 4.是否加大执法力度.是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可能造成爆炸、火灾、泄漏等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严格实行 四个一律 措施;
是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是否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是否善抓善用典型,对于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公开曝光. 5.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是否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临港经开区是否在2019年4月30日前确定由本级的常委、行政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临港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是否做到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是否做到具体抓,做好提调安排,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工作;
是否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进度要求,明确具体的政策措施,制定任务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是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调度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情况,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应对;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以及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是否在汛期期间协调配合,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自然灾害信息,做好避险防灾工作.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1.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 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和精细化工等5类安全风险大、事故隐患多的企业.打好全市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攻坚战.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整治生产企业 三超一改 (超员超量超许可范围改变工房用途)、经营零售店 上宅下店、前店后宅 及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重点检查危险等级高的引火线、黑火药、组合烟花生产企业. 责任单位:各县(区,含临港经开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交通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和 四川铁路安全万里行 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同步做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理、民航安全、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区,含临港经开区)安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 3.煤矿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三年行动,加快推动我市9万吨及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加快调整我市煤炭产业结构.对关闭退出的小煤矿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必须加强巡查监管,绝不能出现违规偷采现象. 责任单位:涉煤县(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四川煤监川南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市发展改革委 4.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矿山建设 三同时 监督管理,严格按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和时限进行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探代采、乱采乱挖、以包代管和无证施工等违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含临港经开区)安委会、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建筑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基坑垮塌、起重机械倒塌、雷击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开展城市管网、地下管线、城市桥隧、地下构筑物、垃圾处理、低洼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区,含临港经开区)安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市发展改革委、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肃查处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坚决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区,含临港经开区)安委会、市消防支队、市林业和竹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7.城乡公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安全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老旧建筑、轨道交通、城市燃气、城市河道、隧道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加强农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山坪塘、沼气、煤改电(气)工程等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县(区,含临港经开区)安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8.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的企业通风除尘设备设施是否完善、禁火措施是否制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