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5-03-13 |
第四章 审核事项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中申请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家庭指已婚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尚未再婚且有未成年子女并对其有抚养权的视为家庭;
个人指未婚或离婚但婚生子女归属对方抚养的个人.下同). 1.申请对象:①申请前连续2年经龙文区委、区政府确认的重点企业的职工;
②新创办的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的科技型企业、新引入的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职工;
③龙文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中央、省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驻龙文区工作人员);
④龙文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急需紧缺的具有特殊才能的其他人才;
⑤在龙文区就业创业的港澳台侨胞. 上述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家庭或个人在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含非住宅)或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7平方米,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住房属D级以上危房且不能改造、无力改造的,在承诺服从属地政府征迁安排的前提下也可提出申请;
②申请对象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③申请人在漳州市范围内连续缴交社会保险3年以上. 2.申请对象:龙文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属编外 同工同酬 人员、与单位签订合同临时聘用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 上述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合同签订时间于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 安得广 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7〕312号)印发之日前,即2017年12月27日之前;
②申请对象应在漳州市范围内连续缴交社会保险3年以上;
③申请对象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④申请家庭或个人在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含非住宅)或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7平方米,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住房属D级以上危房且不能改造、无力改造的,在承诺服从属地政府征迁安排的前提下也可提出申请. 3.申请对象:当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上述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龙文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②申请家庭或个人在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含非住宅)或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住房属D级以上危房且不能改造或无力改造的,在承诺服从属地政府征迁安排的前提下也可提出申请. 4.申请对象:外来务工(含在本区务工的龙文区户籍人员)家庭或个人. 上述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家庭或个人在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含非住宅)或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住房属D级以上危房且不能改造或无力改造的,在承诺服从属地政府征迁安排的前提下也可提出申请.②外来务工人员(含在本区务工的龙文区户籍人员)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应在漳州市范围内连续缴交社会保险3年以上. 第六条 《暂行办法》中的 个人 年龄限定为18周岁以上,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第七条 住房面积认定.住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应合并计算面积;
共有产权的,按共有产权人分享的面积确定;
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有安置房的,应当认定为申请对象的现有住房. 第八条 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于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 安得广 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7〕312号)印发之日(即2017年12月27日,含27日)后转让的,认定为申请对象的现有住房. 第九条 家庭人数的确定. 1.申请家庭人数以主申请对象户口簿中的直系亲属为准(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 2.家庭成员中服义务兵役的未婚子女、在籍学生可计入家庭人数. 第十条 申请对象同时满足两区或两区以上申请条件时,仅能选择其中一区进行申请,不得重复申请.此项审核由申请对象所在单位负责把关,申请对象在递交《龙文区 安得广 惠民安居工程申请表》时须作出个人书面承诺. 第十一条 申请对象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 安得广 惠民安居工程,并在申请时承诺 安得广 惠民安居工程交房后两个月内退出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拒不退出的,区领导小组有权向不动产登记机关通知暂停其 安得广 惠民安居工程住房产权登记,直至其退出. 第十二条 申请对象应在漳州市范围内连续缴交社会保险3年以上,申请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新就业毕业生、新引进的干部职工可不受在漳州市范围内连续缴交3年社会保险限制,但应提供申请所在单位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第十三条 《暂行办法》中的就业单位辖区划分以工商登记注册住所(经营场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