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十四条 区城建局根据申请审核结果,组织符合购房资格的申请对象开展抽取选购房顺序号,向获得选购资格的申请对象发放选购房通知书. 第十五条 获得选购资格的申请对象按选购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选房,并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获得选购资格的申请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选购房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并顺延至下一申请对象. 第十六条 在房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采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