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5-05-04 |
新教工、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均需参加考试,通过者发放合格证书 3.2 安全文化 3.2.1 建设适合学校特色的安全文化 学校、院系网页设立专门的板块开展安全宣传、经验交流等 3.2.2 编印学校实验室安全手册 将实验室安全手册发放到每一位师生 3.2.3 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全工作简报、安全文化月、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验室安全达标、实验室安全评估、安全知识竞赛、微电影拍摄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
4 安全检查 4.1 危险源辨识 4.1.1 学校、学院层面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 清单内容需包括涉及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4.1.2 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涉及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同位素、强磁等高危场所,有显著明确的警示标识 4.1.3 建立针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 由实验室建立,报院系备案 4.2 安全检查 4.2.1 学校层面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 建议每年不少于4次,并记录存档 4.2.2 院系层面开展定期检查 建议每月不少于1次,并记录存档 4.2.3 针对高危实验物品开展专项检查 针对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等,开展定期专项检查 4.2.4 实验室房间须建立值日台账 每天最后离开的人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并签字 4.2.5 安全检查人员应配备专业的防护和计量用具 安全检查人员要佩戴标识、配备照相器具;
进入化学、生物、辐射等实验室要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具;
检查辐射场所要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
条件许可的,应配备必要的测量、计量用具(电笔、万用表、声级计、风速仪等) 4.3 安全隐患整改 4.3.1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相关负责人 通知的方式包括校网上公告、实验室安全简报、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其中整改通知书要包含问题描述、整改要求和期限、职能部门盖章等,并由被查院系单位签收;
修改资料规范存档 4.3.2 院系应对问题隐患的进行及时整改 整改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并归档;
如存在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或整改完成后方能恢复实验 4.4 安全报告 4.4.1 学校有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通报 查看相关资料 4.4.2 院系有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查看相应存档内容
5 实验场所 5.1 场所环境 5.1.1 有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张贴安全信息牌 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 5.1.2 实验场所应具备合理的安全空间布局 建议超过200平方米的实验楼层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75平方米以上实验室要有两扇门;
实验楼大走廊保证留有大于2.0米净宽的消防通道;
实验室操作区层高不低于2米;
理工农医类实验室人均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 5.1.3 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 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5.1.4 实验室建设和装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实验操作台应选用合格的防火、防腐材料;
仪器设备安装符合建筑物承重载荷;
有可燃气体的实验室不建议设吊顶;
废弃不用的配电箱、插座、水管水龙头、网线、气体管路等,应及时拆除或封闭;
实验室门上有观察窗,外开门不阻挡逃生路径 5.1.5 实验室所有房间均须配有应急备用钥匙 应急备用钥匙需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 5.1.6 实验设备需做好振动和噪音的屏蔽 容易产生振动的设备,需考虑振动源的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