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08-03 |
2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28、《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29、《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工作.
30、《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1、《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3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 直辖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3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3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35、《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款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36、《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款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
37、《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
38、《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39、《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
40、《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三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负责小区管理的归口管理工作;
市政、绿化、卫生、交通、治安、供水、供气、供热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小区管理中有关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4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4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