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5-08-19 |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1 4.
1 一般要求…1 4.2 消防供配电设施
1 4.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4.4 消防供水…3 4.5 消火栓 消防炮
3 4.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 4.7 泡沫灭火系统
5 4.8 气体灭火系统
6 4.9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6 4.10 机械排烟系统
6 4.11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7 4.12 应急广播系统
7 4.13 消防专用电话
8 4.14 消防分隔设施
8 4.15 消防电梯
8 4.16 灭火器
8 5 检测方法
8 5.1 一般要求
9 5.2 消防供配电设施
11 5.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 5.4 消防供水
14 5.5 消火栓 消防炮
15 5.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5 5.7 泡沫灭火系统
17 5.8 气体灭火系统
18 5.9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8 5.10 机械排烟系统
19 5.11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1 5.12 应急广播系统
21 5.13 消防专用电话
22 5.14 防火分隔设施
22 5.15 消防电梯…22 5.16 灭火器
23 前言本标准的4.1―4.
16、5.1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惠、何以申、刘激扬、丁余平、黄凤梅、苏丹、刘咏梅、冯爱全. 引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为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测试工作,确保各类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尚未涉及的建筑消防设施,其检查和测试可参照本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查和测试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并提供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测试.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107-93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B/T4718-1996 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 GB14003-92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15322-94 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4717-93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 GB16806-1997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A95-1995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 术语和定义 建筑消防设施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灭火剂应在有效期内.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设备的永久性铭牌和按规定设置的标志,其文字和数据应齐全、符号应清晰、色标应正确. 系统组件、设备、管道、线槽、支吊架等应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应无泄漏现象,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测用的仪器、仪表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 消防供配电设施 消防配电 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他配电箱的明显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自备发电机组 发电机 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显示应正常. 自动启动并达到额定转速并发电的时间不应大于30s,发电机运行及输出功率、电压、频率、相位的显示均应正常. 机房通风设施运行正常. 储油设施 储油箱内的油量应能满足发电机运行3-8小时的用量,油位显示应正常. 燃油标号应正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器 点型感烟探测器 应在试验烟气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