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5-09-25 |
二是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的除外);
三是进站前患有危重病、精神病、传染病;
四是求助人身上有明显损伤,但本人拒绝说明情况. 具体救助对象的确认由救助管理机构根据救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救助内容 救助管理机构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按规定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三)发现处置 公安、民政、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街面救助管理机制.城市管理部门应发挥城市管理职能的优势,将履行城市管理服务职责与主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有机结合起来;
公安机关应发挥巡逻防控警力和治安视频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强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经常性巡查;
民政部门要将救助阵地前移、救助力量下沉,在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救助引导行动.各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 智网工程 网格巡查的作用,组织动员市民或由网格管理员提供线索,并协助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公安、民政、城市管理等部门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主动求助且符合救助范围的,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
对突发疾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市医疗救护120指挥中心派出附近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该立即护送到阳江网雨大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对疑似走失、被遗弃、被拐卖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机关及时核查其身份信息.公安机关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站求助的,应当配合救助管理机构办理交接手续,形成《公安机关护送流浪乞讨人员交接表》.
(四)身份查询 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和滞留人员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帮助其及时回归家庭.公安机关发现疑似走失、被遗弃、被拐卖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及时采集血样检测DNA,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形成比对结果,并于1个月内将比对结果书面反馈至救助管理机构.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等适当形式发布寻亲公告,公布受助人员照片等基本信息,并在其入站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请该站所在辖区派出所采集DNA数据.辖区派出所应当及时受理,在收到书面报告后1个月内免费采集、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并将比对结果书面反馈救助管理机构.
(五)医疗救治 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明确救治对象范围、定点救治医院和救治方式、救治经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相关事项.各级公立医院均属我区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定点医院.各镇卫生院负责属地流浪乞讨病人的初步救治工作;
区人民医院负责接收基层救治医院转送的危重病人、传染病病人、艾滋病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