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6-02-11

2 居民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 1份 需提供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主要管理者)或个体工商户业主;

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人员.

3 工商营业执照 原件 复印件 1份4餐饮服务许可证 原件 复印件 1份5经营食品符合清真标准承诺书 原件 复印件 1份6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原件 复印件 1份

七、许可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八、许可收费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许可证件 《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共同许可和前置许可 本行政许可无共同许可和前置许可. 十

一、许可办理

(一)通则 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决定公开等环节.无子项办理流程.

(二)申请 1.通则 申请阶段包括申请接收、登记、申请编号、收件凭证送达以及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等环节. 2.申请接收 申请材料接收方式为窗口、信函接收.各接收方式的要求及适用情形无限制,无委托接收单位.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名称: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 邮编:650200. 传真号码:0871-67012345. 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登记 各种接收方式所接受申请材料的登记方法按年度统一排号登记,以收件时间先后为序;

登记信息:编号、收到申请时间、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单位名称(申请人)、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等7项信息并予以编号. 各种申请形式下即时提供申请编号的方式按照DB53/T 545赋码规则要求进行,对同一事项只进行一次赋码. 4.收件凭证 收件凭证获取方式为:窗口收件的现场发放;

信函收件的按申请人标明通讯地址寄送. 收件凭证内容为:接收到的申请材料名称、收件时间、申请编号、申请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等内容. 5.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 在申请阶段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服务项目和内容:讲解相关政策依据及办理流程.

(三)受理 1.通则 受理阶段包括受理审核、补正材料、受理决定、审查方式确定和收件转办等环节. 2.受理审核 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应立即对照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审核,当天给出审核意见. 3.补正材料 经审核,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经办人应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 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并要求申请人在

5 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4.受理决定 a) 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含以下内容:受理事项内容、份数为1份2联(我局自留存根联);

给予对象为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人. b)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含以下内容:不予受理事项内容、份数为1份2联(我局自留存根联);

给予对象为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人.

(四)审查 1.通则 采用的审查方式及相应流程和要求,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情况选择以下三种方式.由实施机关内部清真食品监管站站长岗位负责审查,不得多环节或者以审核、复核等名义多层级审查. 2.审查方式 本行政许可事项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书面审查 a)审查时限:应从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申请受理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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