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6-02-11 |
电话: 年月日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编号:〔**** 〕第** 号**** : 您(贵单位)于**** 年**月** 日提交的,关于申请***** 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规定,现依法予以受理.本单位将自即日起 ** 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特此通知 经办人(签字)受理机构印章) 联系
电话:年月日附件4 转办行政许可通知书(存根) 编号:〔****〕第**号 宗教业务**: 现转上****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 * 件,请审查办理,并于 月 日前将审查意见报办公室进行复核. 特此通知 受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承办机构接件人(签字) ****年**月**日 转办行政许可通知书(存根) 编号:〔****〕第**号 宗教业务**: 现转上****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件,请审查办理,并于 月 日前将审查意见报办公室进行复核. 特此通知 受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承办机构接件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XXX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局) 行政许可决定书 XX民宗许〔**〕号**** : 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符合《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六条、《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条,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