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6-02-11 |
b)审查内容:审查具体申请事项内容情况是否属实;
c)审查实施: 审查人员分析研判是否符合批准条件;
d)审查结论及处理:审查结论及处理方法:符合初审条件的承诺时限,讨论决定是否进行实地核查,如需核查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不符合初审条件的出具不予同意批准决定书. 4.实地核查 a)核查时限:实地查看及听取意见,3个工作日内现场查看场地情况、管理组织,考察人员,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b)核查人员的确定及人数:核查人员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有执法证人员2人以上组成;
c)核查内容:是否符合《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六条、《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d)核查准备:对照申请情况提供相应依据或证明材料;
(五)决定 对审查通过的,按要求报局主管领导审核.对不予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应自收到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六)决定公开 决定公开的方式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七)许可服务 1.预约:请拨打电话0871-67012345预约办理时间. 2.许可咨询 (1)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1-67012345. (3)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
邮政编码:650200. (4)网络咨询.实施机关咨询
网址:http://mzw.km.gov.cn;
政务微博网址 http://weibo.com,微博帐号:官渡民宗;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2)咨询回复 回复方式:电话回复、信函回复. 负责回复的内部机构:官渡区民族宗教局办公室. 回复时限:2个工作日. 3.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871-67012345. 十
二、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实际需要,运用书面检查、实地勘查、随机抽查、分类监管、投诉举报等方式开展综合监督检查. 十
三、投诉举报 窗口投诉: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电话投诉:0871-67012345 网上投诉: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函投诉: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邮政编码:650200;
纪检监察投诉:中共官渡区纪委驻区卫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871-67375931;
网站:官渡区门户网站(http://gd.km.gov.cn/),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许可流程示意图 附件2 行政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存根) 编号:〔****〕第**号****: 您(贵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还需提供或补齐以下材料: 需要补充的材料请予以补正. 特此通知 受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受理机构负责人(签字): 申请人(签字)申请人联系
电话: 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第**号****: 您(贵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还需提供或补齐以下材料: 需要补正的材料 请予以补正. 特此通知 经办人(签字)联系
电话: 附件3 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存根) 编号:〔 ****〕第** 号:您(贵单位)于2018 年**月*日提交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规定,现依法予以受理.本单位将自即日起 ** 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特此通知 受理机构经办人(签字): 受理机构负责人(签字): 申请人(签字)申请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