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6-08-24

(二)集中检查和督查阶段(2013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有关县(市)区局(分局)、各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等单位现场检查工作,对重大药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提高现场检查效率,提高检查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在检查方式上,可采取突击(飞行)检查、集中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

在检查人员调配上,要注意执法监督与技术监督相配合,可适当采取异地调配检查人员的方式;

在检查时间安排上,可采取在常规工作时间检查,也可采取在夜间、休息日等时间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有关部门开展 两打两建 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案件查办和处理阶段(2013年8月初至11月30日) 各有关县(市)区局(分局)、各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四)总结上报和评估阶段(2013年12月) 集中检查结束后,各有关县(市)区局(分局)、各部门对 两打两建 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办书面报告于2013年12月6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 两打两建 专项行动进行评估,总结亮点,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有关县(市)区局(分局)、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 两打两建 行动作为重要的阶段性任务,明确工作机构和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顺畅、取得实效.要把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大演练活动及教育实践活动与 两打两建 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排查整改治理行动基础上,用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好作风,保障 两打两建 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切实提高 两打 的威慑力.监察室和法规处要加强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有关县(市)区局(分局)、各部门在监督执法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招商引资活动,不受无关因素的干扰,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对问题产品坚决予以召回,要做好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监管人员要自觉遵守监督执法和廉政工作纪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吃请和礼金等.

(三)强化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加强部门联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争取支持,形成打击整治的合力.对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违法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移交互联网管理部门处理;

对存在违法购销药品行为的诊所,依法处理后移交卫生计生部门.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有关县(市)区局(分局)、各部门要按照新闻宣传的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省局,由省局组织发布.涉及重大案件的由国家总局统一发布.各有关县(市)区局(分局)、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每月22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截止本月的工作进展、案件统计、主要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高度重视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加快药品投诉举报办理流程,并全程跟踪督导.发现重大线索或重要案件要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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