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6-09-21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 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 赣农计字〔2018〕29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机)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10号)、《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5号)精神,我省于2018-2020年继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即遥控飞行喷雾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

现将《江西省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2日 附件 江西省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10号)、《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5号)的要求,为推动植保无人飞机(即遥控飞行喷雾机)在我省的规范应用,助力江西农业绿色发展,经研究决定,2018-2020年继续在我省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为做好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意义与目的 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效植保机械化和绿色农业发展.同时,探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新路径和分类归档新方法,促进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建立自主负责的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二、试点产品 试点品目、分档及参数、补贴额,详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产品补贴额度一览表(附件1).

三、试点区域、资金规模及期限

(一)试点区域.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市、区).

(二)试点资金规模.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完为止.

(三)试点期限.2018年3月21日-2020年12月31日.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同一补贴对象购买数量不超过5台,补贴对象应符合: 1.有经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至少1名);

2.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

3.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且实名登记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与补贴申请对象一致.在申报补贴前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五、试点产品技术条件和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条件 根据农办机〔2017〕10号要求,结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和我省农业生产实际,试点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试点产品技术条件 1.空机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

2.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能够控制在视距内或扩展视距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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