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6-09-21 |
(5)不少于200亩的作业量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作业合同或生产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作业数据证明);
(6)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植保无人飞机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证明文件(可网络截图);
(9)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文件;
(10)补贴受益对象承诺书(见附件3).
七、试点风险防控与处置措施
(一)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试点产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规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产品质量、性能、服务等承担主体责任,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补贴实施过程中,生产企业要积极配合购机者提供购机申请材料,同时有配合农财管理部门完成核机的责任和义务.试点产品生产企业须对上述内容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4).
(二)强化试点品目监管.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风险警示、防控和处理机制.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完善植保无人飞机核验机流程制度,加强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核验,加强植保作业量核验,审慎兑付补贴资金.各级农机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列入试点的农机产品质量不稳定、用户投诉较多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的,要立即展开相关调查,并上报省农业厅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试点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异常情况,省农业厅要及时商省财政厅暂停或取消补贴试点.对于违规失信行为,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我省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注重总结提升和绩效考核.试点县(市、区)农业(农机)、财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情况,于每年12月1日前年将年度试点工作总结报省农业厅、财政厅.省农业厅将组织专家对新产品补贴试点品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开展新产品补贴试点的主要依据.同时,试点县(市、区)补贴试点实施情况及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等情况,将列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 1.植保无人飞机试点产品补贴额度一览表 2.植保无人飞机受益对象承诺书 3.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承诺书 附件1 植保无人飞机试点产品补贴额度一览表 序号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分档名称 基本配置和参数 补贴额(元) 类型
1 田间管理机械 植保机械 植保无人飞机 10-15L电动植保无人飞机 电动多旋翼,10L≤额定载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