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6-09-21 |
3.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
4.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能够做到经密钥连接后方可作业飞行;
5.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6.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
7.符合《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 3213-2018)中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8.纳入适航管理的无人机由民航局适航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二)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条件 1.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能够对其产品的作业飞行实行远程实时监测、安全管控,且该平台已直接或间接接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
2.拥有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员培训考核体系,有高质量的培训师资队伍,能够对其产品购置者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飞行常识、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药技术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考核;
3.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相应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能力,在我省至少要设立2个售后服务中心;
5.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六、试点品目的操作流程
(一)企业归档流程 1.企业投档.本方案下发后,每年进行一次植保无人飞机产品投档工作,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可按照我省当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要求,在 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 中进行申报(具体以投档通知为准).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必须能详实反映试点方案中关于企业资质和产品技术条件的所有信息. 2.产品归档.省农业厅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产品资料进行归档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产品将导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补贴操作.证书有效期内的产品下一年度继续有效.
(二)用户申请补贴流程 1.自主购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完成购机,产品销售企业须向购机者提供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和2套包含产品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的拓印膜.发票上须注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号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 2.申请兑付.补贴资金的申请兑付实行 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的方式.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植保无人飞机并完成不少于200亩的作业量后向所在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县级农机部门在植保无人飞机作业后进行核验,再根据当前当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资金申请录入.兑付其余事项按《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农字〔2018〕18号)相关规定进行.购机者申请兑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卡通 卡号或银行账号;
(4)2套包含产品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的拓印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