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7-10-25 |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名称与出资额
4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5
第五章 组织机构
8
第一节 党组织
8
第二节 股东会
9
第三节 董事、董事会
12
第四节 总经理
19
第五节 监事、监事会
21
第六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4
第二节 利润分配
25
第三节 审计
27
第四节 内部控制
28
第七章 劳动人事制度
29
第八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29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29
第二节 接管、解散和清算
3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4
第十章 修改章程
35 第十一章 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36 第十二章 附则3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完善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维护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公司成立日期.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INDA FINANCIAL LEASING CO.,LTD 第四条 公司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 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邮政编码:730030.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对公司负责. 第六条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40年,营业期满后可根据股东会决议顺延. 第八条 公司是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银监会批准,可以设立子公司、分公司.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批准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管理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诚信、专业、规范、高效,并努力打造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国内一流金融租赁公司. 公司应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职责明确、有效制衡、科学管理、机制约束的公司内控机制和架构;
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并自觉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的定期存款;
(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