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7-10-25 |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二)遵守公司章程;
(三)足额缴纳出资额;
(四)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六)应关心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
当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
(八)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 股东出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 作为主要出资人的股东承诺,在公司新设三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不得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第二十六条 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第二十七条 对于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限制或禁止公司与其开展关联交易,限制其持有公司股权的限额、股权质押比例等,并可限制其股东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党组织 第二十八条 在本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 党委 ).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确定1名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纪委 ). 第二十九条 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推荐、管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依法履职;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开展工作;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