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7-11-11 |
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桂林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2018年度桂林市县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暨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2018年度扶贫开发成效和绩效考评工作安排以及桂林市2018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市2018年度县区扶贫开发成效和绩效考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方式、内容和对象
(一)指标方式、内容 2018年度桂林市县区扶贫开发成效暨绩效考评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考核按照市扶贫办印发的《桂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8年扶贫部门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扶办发〔2018〕7号)文件执行,具体考核结果采用市扶贫办项目管理科提供的数值. 平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协调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产业开发工作、公共服务、组织保障工作、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社会扶贫、帮扶工作、村级集体经济、扶贫项目管理、扶贫培训和补助落实、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群众上访和投诉以及脱贫攻坚其他工作的平时落实和推进情况. 年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7个指标:即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扶贫、扶贫资金、上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公共服务情况.
(二)分值设置 扶贫成效暨绩效考评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平时考核占30分,年终考核占70分,同时为体现公平公正,奖优罚劣,在此基础上设置加减分.最终得分=平时考核得分+年终考核得分+加减分.
(三)考评对象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13个县区:龙胜、资源、灌阳、全州、兴安、永福、灵川、荔浦、阳朔、恭城、平乐县和临桂、雁山区.
二、指标考核工作程序 2018年度扶贫开发成效暨绩效考评工作从12月初开始,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及成员单位共同完成,按如下程序组织考核.
(一)数据采集.2018年12月5日前,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做好全年数据统计,收集相关指标实施的过程及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各县区平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尤其是加减分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二)自查自评.2018年12月6日前,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指标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和指标考核初步评分结果(须明确数据来源、评分依据、扣分理由)报市扶贫办督查考核科,
(三)现场核验.2018年12月15日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扶贫开发成效暨绩效考评核验组,按照指标核验标准,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区提供的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开展实地核验,并形成指标核验评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