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7-11-11 |
2.未按要求落实脱贫攻坚协调制度,被自治区、市督查组检查发现的;
3.被自治区、市督查暗访黑榜通报批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报送情况的;
4.未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精准扶贫档案归档清单》规定开展脱贫攻坚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被自治区、市督查组检查发现的;
5.未按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综合协调专责小组
2 基础设施 建设情况 1.督查中发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的;
2.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被群众举报且核查属实的;
3.不按要求开展 周协调 ,上交问题推卸责任的;
4.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被区、市直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
6.有意隐瞒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
7.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月报表等材料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3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第二季度未达到40%,第三季度未达到65%,第四季度未达到92%的;
2.被审计督查发现问题的;
3.发生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行为的;
4.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被自治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约谈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资金政策专责小组
4 易地扶贫 搬迁项目 管理情况 1.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核不严格、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2.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没有编制后续扶持计划的;
3.未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县区拆除旧房实施方案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未完成年度搬迁任务的该项计0分.
2 市移民搬迁专责小组
5 产业开发 工作情况 1.未按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产业开发有关工作决策部署的;
2.产业扶贫工作不力被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约谈(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
3.自治区督查中发现存在产业扶贫相关问题的;
4.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季报表等材料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产业开发专责小组
6 公共服务 情况 1.每季度核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资源数据动态管理台账和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和比对情况,发现未开展转移就业、创业、返乡数据更新和比对工作的;
2.每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有一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公共服务专责小组
7 组织保障 工作情况 1.不按规定选派工作队员的;
2.工作队员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
3.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
4.对扶贫开发组织保障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问题不认真分析、不主动解决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组织保障专责小组
8 扶贫小额 信贷管理 1.应贷未贷的;
2.应贴息未及时贴息的;
3.不按要求贴息的(有账的);
4.未按要求设立风险补偿金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扶贫办
9 扶贫信息 动态管理 1.未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剔除错评贫困户的,贫困农户 应纳未纳、应返未返 或扶贫对象 错退 的;
2.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不按要求及时核实更新的;
3.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 双认定 表信息和帮扶手册信息不一致或与实际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