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7-11-11 |
每发现
1 户(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扶贫办
10 社会扶贫、帮扶工作、村集体经济 1. 一帮一联 工作不扎实,存在
1 名干部帮扶超过5户(不含5户)以上贫困户 的;
2.干部帮扶走访次数达不到要求的,填写《帮扶手册》、联系卡不规范(漏填、错填)或收入登记涂改且未经贫困户认可的;
3.3月19前(含)没有因村因户制定年度帮扶措施或帮扶措施不力的;
4.定点扶贫、社会扶贫、扶贫日活动等工作不力的;
5.没有按要求建设乡村脱贫攻坚平台的;
6.村集体经济收入工作开展不力,且收入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统战部
11 扶贫项目 管理实施 1.不按规定时间报备项目的;
2.项目建设内容与报备设区市、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的内容不一致且无项目调整文件的;
3.项目调整后,调整文件没有报市、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的;
4.项目内容与验收内容不一致的;
5.不按规定报送项目进度表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 0.5 分,扣完为止.
2 市扶贫办
12 扶贫培训 及补助落 实情况 1.没有在规定时间上传当年扶贫培训工作方案至扶贫培训项目管理系统的;
2.没有按要求开展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
3.没有按时报送月培训工作进度报表的;
4.报送的统计报表有错漏的;
5.没有在1月10日前报送上年度学历教育学生补助名单的;
6.不按规定在县、乡(镇)、村三级公示的;
7.不按时足额发放学历教育补助的;
8.档案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
9.没有在8月31日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
10.不按时足额拨付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学员生活费补助的;
11.没有在1月10日前报送上年度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学员补助名单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扶贫办
13 扶贫领域 党风廉政 建设 1.对巡视或审计部门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2.被上级部门通报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 和存在 四风 问题的;
3.未按规定处置案件线索的,或对上级转办件(督办件)处理、报告结果不及时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纪委、扶贫办
14 群众上访、投诉情况 1.对扶贫领域信访件不及时回应或不妥善处理的;
2.因不及时办理、不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信访人,造成群众重访的;
3.存在其它问题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2 15 脱贫攻坚 其他情况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其他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2 市扶贫办 说明:具体考核内容、指标,如有与自治区下发的考核指标要求不一致的,以补充文件下发更正考核指标要求或按自治区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附件1-2 2018年桂林市脱贫攻坚绩效年终考评指标设置表 序号 考核内容 指标 名称 计分办法 权重 计分 合计70
1
(一) 减贫 成效 年度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完成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计划任务数 完成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计划任务数的计满分,未完成的计0分.
4 2 完成年度贫困人口脱贫 双认定 年度脱贫人口均按要求完成 双认定 并达到脱贫标准的计满分,核验中每有1户未按要求完成 双认定 或未达到脱贫标准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 3 脱贫人口偏差率 根据统计部门测算,县区年度脱贫人口偏差率小于或等于自治区脱贫人口偏差率的计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