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7-11-11 |
(四)汇总整理.2018年12月20日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核验组指标初步评分及核验情况结合各县区的自评报告,形成市级指标考核评分报告.指标考核评分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工作概况、指标完成情况、评(扣)分结果、评(扣)分理由及依据等,用文字与表格相结合的方式,说明被考评单位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具体得分情况.
(五)审核报送.2018年12月31日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指标考核评分报告报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待自治区核验反馈结果后,相关指标被自治区核验扣分的县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一律加倍扣分,并形成最终《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度县区扶贫开发成效暨绩效考评指标验收报告》,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和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结果运用
1、考评结果提供给市委组织部,作为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评分的依据.
2、考评结果提供给市绩效办,作为设县区脱贫攻坚绩效考核评分的依据.
3、因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力,且未能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县区,当年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年度扶贫开发成效暨绩效考评工作是检查和评价各县区履行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暨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落实人员,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管,各负其责,各尽其责.
(二)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按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负责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暨绩效考评工作,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市扶贫办各科室要加强对指标任务落实的具体指导、过程监控、监督检查与考评核验,按要求收集汇总情况.
(三)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县区扶贫办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指导,加强与同级绩效办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要求,确保执行到位.要加强扶贫部门上下沟通,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指标考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市扶贫开发成效暨绩效考评工作取得优异成绩.请市住建委、市水库移民局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各县区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考核结果报送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建设大厦北楼1512室,联系
电话:2848421,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要强化责任,从严考核.被考核单位应当主动配合考核有关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如发现有篡改统计数据、编造虚假数据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参与考核工作的工作组人员要坚持从严考核原则,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杜绝弄虚作假、应付了事、厚此薄彼,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1.2018年桂林市扶贫开发成效暨绩效平时考评指标设置表 1-2.2018年桂林市扶贫开发成效暨年终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表 1-3.桂林市扶贫开发成效暨绩效考评加减分指标设置表 1-4.扶贫开发成效暨绩效考评满意度测评表 1-5.扶贫宣传媒体范围 附件1-1 2018年桂林市脱贫攻坚绩效平时考评指标设置表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办法 权重 计分 数据提供 部门 合计 30分1综合协调 工作情况 1.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