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7-12-08

(4)整修道路,合理设置机动车位;

(5)整修围墙、大门及车棚;

(6)整修小区广场、花坛,补植绿化;

(7)增设小区路灯、监控、门禁系统和适老化设施;

(8)落实长效管理.各街道可根据小区居民意见,结合小区现状,综合安排整治内容.

五、职责分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的意见》(宁委办z2012{34号)、及《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宁政发z2013{92号)文件中 重心下移、属地管理、事权下放、权责一致 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建设与管理的衔接、有利于工程正常推进运转、有利于巩固整治成果的原则,将老旧小区整治工程项目下放至所属各街道实施,真正做到责、权、利的统一.具体责任分工:

1、区建设局: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统筹,安排年度计划编制,并负责各街道老旧小区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批.对各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实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工程推进考核等,组织参与工程验收,负责与市整治出新办公室的工作协调.

2、各街道:作为属地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内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本区域内老旧小区整治的宣传发动、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工程招标、工程预算决算、组织施工、纠纷处理、违章拆除、工程资料收集归档装订、竣工报验、长效管理等.负责协调并督促部队及大产权单位推进完成其本单位的老旧小区整治工作.

3、区委宣传部:指导老旧小区整治中宣传方面的工作.

4、区发改局:负责将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列入年度街道综合考核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区配套资金保障,及时拨付区配套资金,督查资金使用情况.

6、区城管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街道老旧小区整治中违章建筑拆除、路灯安装等,将小区管理纳入城市治理的日常管理范畴,落实 网格化 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7、区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整治项目跟踪审计、决算审计、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8、区公安分局:指导老旧小区整治中安防、技防等建设工作,配合各街道疏导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出现的无理阻挠工程实施等事件.

9、区安监局:指导老旧小区整治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及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10、区督查办:依据区领导批示适时启动专项督查.

11、区体育局:负责老旧小区整治中群众体育运动方面的工作.

12、区民政局:负责老旧小区整治中低收入群体扶持方面的工作.

13、区信访局:负责老旧小区整治中有关信访稳定工作.

14、区环保局:负责老旧小区整治中环境方面的工作.

15、各相关大产权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医院、铁路、大型企业及院校等大产权单位的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纳入所属辖区街道统一管理,各大产权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老旧小区整治资金筹集、组织实施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总体要求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主要分为 四个阶段 推进: 第一阶段(2月底前)准备阶段.区建设局做好相关政策文件调整和完善、任务分解下达.各街道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第二阶段(3―5月份)启动阶段.区环境整治指挥部组织召开全区小区整治动员部署大会,区政府与各街道签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小区整治工作.各街道组织开展前期项目调查,确定具体项目申报立项,完成规划设计、施工单位及监理招投标等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发动、意见征集等前期工作.督促协调部队及大产权单位开展其单位的老旧小区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5―10月底)实施阶段.区建设局加强对现场工程管理的指导,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确保各有关项目同步推进.各街道按照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管理,落实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做好小区拆违、矛盾协调、长效管理等具体工作.督促和协调部队及大产权单位实施完成其本单位的老旧小区整治工作.11月底前各街道全面完成小区整治工程任务. 第四阶段(12月底前)考核阶段.各街道对已经完成的工程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对已经完成的小区落实长效管理单位,明确长效管理责任,确保整治成果长期保持.区建设局会同区质监站、监理单位进行抽查总体验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街道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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