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7-12-08

(一)旧城镇(含老旧小区)更新 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遵循政府主导,以综合整治为主,以节能环保、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老旧小区宜居水平为宗旨.个别年代久远且存在结构和质量问题的小区,将探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组织国企实施的方式进行拆建试点. 对于更新单元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的旧城镇(含老旧小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议通过与周边土地进行整合的方式实施改造,或探索由政府主导,统筹协调旧城镇拆建项目的计划、筛选、意愿征集、实施主体确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等审批事项,指定国有全资企业承担申报主体、实施主体阶段内的各项工作,指导并组织土地整合、成片开发,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空间品质,延续历史文脉.

(二)旧工业建筑(厂房)改造 珠海市旧工业厂房改造着力为新型产业发展提供空间载体.重点推动中心城区旧工业转型升级.鼓励"工改工""工改产",有序实施"工改商",严格限制"工改居". 对于更新单元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的旧工业更新项目,通过整合相邻地块、土地收购归宗或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等方式,开展旧工业区连片改造、统一规划建设.对于分散的旧工业区项目,通过与周边其他地块联合开发,或者在符合土地归宗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改造实施主体申请将分散土地收购归宗.因单独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因城市公共利益、规划调整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由国土部门对旧工业区用地采用置换或者收回的方式,纳入土地储备.此外,在旧工业区(旧厂房)业主自愿的基础上,鼓励业主向政府申请土地使用权收购,按照市场规则,政府积极利用旧改基金对旧工业区用地协商收购. 目前,香洲区正在研究一定条件下适度放宽"工改工""工改产"项目更新单元准入面积.《关于加快推进香洲区旧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珠香府〔2017〕28号)中,对于已供建设用地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但用于新型产业项目建设,或因公共利益需要拆建的,若未能与周边项目连片改造,可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申请单独划定城市更新单元进行折建更新.此类项目另一种解决途径,可按《珠海市临时改变旧工业建筑使用功能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珠府办〔2013〕24号)要求,在符合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产权人、土地用途、供地方式、土地使用年限的条件下,申请临时改变使用功能,实施产业转型升级. 再次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按照"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要求,结合珠海实际,调研学习先进的经验与做法,在符合上层政策和上位规划的基础上不懈努力,不断创新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和专项规划,进一步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28日 (联系人:吴双斌,联系

电话:2232339,1392803100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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