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9-20 |
(二)审批.办证人员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为《优待证》申领及资料审核所需唯一凭证,身份证遗失可以其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代替),审核信息完毕将身份证原件归还申请人或代理人.
(三)制证.办证人员根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信息进行录入.经过信息录入(其中优待证号由市、县区(管委会)老龄办制定并分配使用,住址格式为XX市XX县区(管委会)XX镇/街道XX村/社区)、打印、贴照片、塑封,加盖市、县区(管委会)老龄工作委员会证件专用章钢印后生效.
(四)发证.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原提交办证申请的办证部门(窗口)领取《优待证》,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原提交办证申请的办证部门(窗口)领取《优待证》.
(五)办证时限.各办证部门(窗口)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从受理到发证的工作.
四、使用管理
(一)《优待证》是老年人享受相关优待内容的重要凭证,老年人享受相关优待内容时应主动出示.
(二)《优待证》只限老年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
涂改、损坏严禁使用.
(三)《优待证》应妥善保管,因遗失、污损等原因要求补办、更换《优待证》的,要由本人或代理人向原发证部门(窗口)提出申请补办,补办程序及所需材料与初次办理一致.
(四)持《优待证》享受优待项目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如 遇特殊情况,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五)持有绿证的老年人,年满70周岁时,按规定申请换领红证,并交回绿证.
(六)《优待证》办理、补换证,不得向办证申请人或代理人以任何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七)《优待证》管理使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待证》的办理和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感,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明确职责.各县区(管委会)老龄办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是审核办理《优待证》的主要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办证部门(窗口)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办证条件和程序,认真细致,逐级把关,杜绝错漏虚假等现象发生.如发现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滥发《优待证》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各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应全力配合老龄部门做好事项承接、协调沟通以及窗口场所、安排办证人员、办公设备保障等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级老龄办要及时了解掌握《优待证》办理使用情况,逐级督促各乡镇(街道)办证部门(窗口)按照规定认真审核把关,适时对办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上报,确保本市《优待证》的办理和管理使用工作顺利进行.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让老年人及时了解相关规定,为方便老年人办卡提供便利条件.要教育引导老年人在享受优待项目时主动配合有关工作人员的查验,遵守相关部门规定. 莆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抄送:市审改办、市数字办 莆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抄送:市老龄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审改办、区效能办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民政局 2017年9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