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8-10-15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1 安全与健康 1.1 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建筑、消防通道和室内外通道的设置. 1.2 依《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增加了对学校建筑的抗震要求. 1.3 增加了体育场地的通行及安全保障用地. 1.4 增加了中小学校作为避难场所的建设要求. 1.5 增加了停车场的设置. 1.6 增加了学生卫生间的设置.

2 适应教育教学新需求 2.1 增加升旗广场的设置.同时兼供学生日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部分体育活动. 2.2 依国家关于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增设体育场地. 2.3 为适应分层次教学的新需要,增加普通中、小教室及外语中、小教室的设置. 2.4 为满足选修课走班制教学模式的需求,结合特色办学的需求,增设不同课程的选修课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 2.5 为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造交流融合的环境,增加了图书室的阅览座位数、电子阅览功能及研讨空间. 2.6 增加了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场地及建筑. 2.7 增加了学生社团活动的辅助用房.

3 绿色学校 3.1 增加了绿色学校的设置要求,学校建设应达到绿色二星级及以上的标准. 3.2 强调了选址及对环境质量的评价要求. 3.3 明确了环境噪声的限值及学校教学活动不得对周边环境形成噪声污染的规定. 3.4 强调了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以节约用地的要求(如游泳馆等可置于地下). 3.5 给排水设施考虑了雨水汇集及水资源循环利用. 3.6 学校建筑应节能,并创造采用被动式技术的条件. 3.7 依政策规定,明确中小学校建筑应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体系.

4 智慧学校 学校设置智能化管控中心,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通过GIS及(BIM)跨界融合,建设对安全、教学、环境、服务、管理全面智慧化的新时代需要的智慧学校.

1 总则1.0.1 立足于北京 四个中心 城市战略定位,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使中小学校建设更加适应教学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及管理模式等改革的需求,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建设更加符合全面育人要求的中小学校,特修订《标准》. 1.0.2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以下简称 中小学校 )的重要依据之一.《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本市建设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专门学校(如工读学校)的建设不适用此《标准》. 1.0.3 《标准》的建设指标适用于新建中小学校,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可参照执行.考虑到城市土地资源不均衡的实际情况,《标准》的用地指标按中心城区及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分别执行,其中: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外建成区规划新建中小学校,以《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为基本标准,在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本《标准》设置.建成区以外新建中小学校须以本《标准》为基本标准. 1.0.4 中小学校建设应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应结合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周边环境、微气候特点,并应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应遵守下列原则:

1 学校本质安全,校园具备防灾避难能力.

2 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素质全面提高.

3 满足教学功能需求,适应教学改革新变化,适度超前.

4 构筑绿色学校,创建能够培养学生绿色行为的绿色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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