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8-10-15

四、第三方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测算分解任务.2017年10月30日前,省扶贫办、省教育厅根据各县(市、区)年度脱贫任务和评估对象规模,测算第三方评估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高校.

(二)确定监测人员.11月10日前,各高校按照评估工作任务确定监测评估人员以及带队教师、联络员名单,并报送省扶贫办、省教育厅.

(三)组建专家库.11月15日前,省扶贫办、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上报监测评估人员情况组建专家库.

(四)开展人员培训.11月16日―30日,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专家库的高校教师集中培训,各高校组织开展监测评估人员轮训.实行分级培训,省扶贫办会同省教育厅对专家库的高校教师进行集中培训;

各高校根据集中培训内容和培训资料,自行制定培训方案,开展校内轮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我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基本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的程序及条件、监测评估的方法和技巧、调查表的指标解释以及对监测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各高校轮训要增加有关制度要求、工作纪律、监测评估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五)填报核查表.11月20日―30日,各县(市、区)根据《第三方评估2017年拟脱贫户核查表》《第三方评估2017年拟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核查表》《第三方评估2017年拟出列贫困村核查表》《第三方评估县级核查表》内容,采集信息并录入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信息系统.

(六)开展实地调查.各高校于12月4日―12日开展实地调查,具体时间由各高校自行安排,但包括往返时间在内不超过7天.实地调查中,监测评估人员要认真核实《第三方评估2017年拟脱贫户核查表》《第三方评估2017年拟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核查表》《第三方评估2017年拟出列贫困村核查表》《第三方评估县级核查表》内容,采集《第三方评估脱贫户调查表》《第三方评估贫困户调查表》《第三方评估一般农户调查表》信息,并录入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信息系统.实地调查中发现问题有争议或者难以确认的,提交第三方评估工作组统一进行调查核实.

(七)开展集中评估.12月14日―17日,省扶贫办会同安徽调查总队从专家库中抽取高校教师进行集中评估.各高校根据实地调查和集中评估情况撰写各县(市、区)第三方评估报告提交省扶贫办.

(八)形成报告.12月25日前,省扶贫办根据各高校提交的各县(市、区)第三方评估报告和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信息系统数据分析,起草全省第三方评估报告,提交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讨论后,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第三方评估方法

(一)确定第三方评估对象.按照县(市、区)上报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各县(市、区)第三方评估对象,其中:2017年拟出列贫困村和拟脱贫户名单由各县(市、区)上报;

一般农户由监测评估人员到村后随机抽取;

抽查的行政村(包括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名单由省扶贫办随机抽取后密封,各高校带队教师到达县(市、区)后现场拆封.

(二)开展调查和评估.第三方评估分为实地调查和集中评估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监测评估人员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县村两级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入户调查、随机走访、核实问题等方法开展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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