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8-10-15 |
附件:2018年黑龙江省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申请补助面积 计划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8日 黑龙江省玉米秸秆深松翻埋还田 补助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我省绿色生态农业建设,鼓励秋季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促进我省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绥化市和肇州县、肇源县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39号)中的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通过适当补助玉米秸秆机械化深翻或松耙还田作业,鼓励引导农民大力实施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提高耕地有机质含量,实现耕地用养结合,减少秸秆焚烧,提高玉米秸秆利用水平,保护我省生态环境,促进全省绿色生态农业健康发展.
二、补助原则
(一)统筹规划,科学指导.坚持规划先行,合理确定玉米秸秆还田补助地块.要按照《黑龙江省秸秆还田耕种机械化技术模式》和《 一翻两免 轮耕轮作技术模式》的有关要求,因地制宜,科学指导,选择适合本地的作业模式和技术路线,用以推进我省玉米秸秆直接还田技术的普及应用.
(二)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各地要将玉米秸秆还田作业任务安排、补贴资金分配计划、操作办法、补贴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将补贴对象名单、作业面积、补贴金额等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统一标准,定额补助.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方案》(黑政办规〔2018〕39号)规定,秸秆还田每亩补助40元,省级和县(市、区)分担比例1:1,即省财政每亩补助20元,各县(市、区)每亩自筹20元,对没有自筹资金的县(市、区),省将不予补贴.
(四)智能监测,先干后补.各地要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有序组织作业.在本地当年补助区域内实现玉米秸秆还田且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以上,并经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后,方可享受作业补助,确保作业质量合格、面积准确.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后,要及时起垄、镇压,达到待播状态,避免春季整地跑墒.
三、补助面积确定 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玉米种植情况和资金匹配能力提出还田计划,经市(地)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向省提出本地当年作业补助面积申请.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根据当年省安排确定的作业补助资金总额,结合各地申报情况,将计划补助面积分配下达各地,待年底各地补贴面积核实后据实拨付资金.
四、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全省安装秸秆还田监测仪,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在本地当年作业补助区域内实施作业的农机户、现代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经农机指挥平台检测作业合格后,方可享受作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