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8-11-26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原件,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预审)―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新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四) 办理事项名称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适用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集体土地灭失的;

2.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主体:由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经济组织的: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原件) 4. 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包括: (1)集体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

(2)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预审)―受理―审核―登簿 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新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五) 办理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适用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应当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相关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1)划拨:划拨用地决定书(原件)、规划红线图(原件)、土地款付款凭证(原件);

(2)出让: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成交确认书(原件)、土地出让合同(原件)、规划红线图(原件)、土地款发票(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土地款付款凭证(原件)、土地交易服务费发票(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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