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5-24 |
2)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副指挥长及职责 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供销合作社主任担任,主要职责: 1)协助指挥长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2)协助指挥长向各成员单位下达救援指令;
3)向指挥长提出救援建议.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工作组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置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组成单位:市县安监局、市县供销社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管理,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 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 组成单位:市消防支队、市供销社、市城乡建设局、应急专家、事故单位等. 主要职责: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参照事故单位应急预案,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包括抢救伤亡人员和灭火);
(2)迅速确定事故涉及烟花爆竹的种类、数量、危害性和事故波及范围,提出疏散周边人员等相应建议;
(3)指挥做好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
(4)保护事故现场.在抢救结束,确认危险已经消除,提出终止现场抢险的建议. 3. 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组成单位:市、县(区)医疗机构、民政、公安等部门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救治;
协调医疗器械、药品供应;
协同组织遇难人员身份确认和遗体处置等. 4.疏散警戒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组成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 主要职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应急疏散队组织周边群众紧急疏散等. 5.新闻报导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组成单位:县(区)新闻办和媒体单位. 主要职责:在市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事故情况的报导,发布信息. 6. 专家技术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组成单位:烟花爆竹专家 主要职责:参与救援方案的研究;
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抢险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提出事故扩大防范措施建议;
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6. 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 组成单位:市、县(区)财政、民政、发改委、交通、公安、环保、气象、工信、通信办等部门以及经营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援所需的抢险物资、经费、运输、气象、通信、电力等各种保障,实施交通管制和疏导;
负责抢险救援人员生活保障等. 7.善后处理组 牵头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 组成单位:市、县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遇险遇难人员亲属接待、安抚、救济;
遇难人员遗体处置、抚恤、理赔;
接收社会各界各类物资和资金的捐赠;
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
(四)现场指挥部 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成立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由其主要负责同志或者分管负责同志任指挥、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应急抢险组. 牵头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 组成单位:供销社、经营单位、公安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负责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资源,各部门、各队伍参加救援行动,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等. 根据事故类型、程度和抢险工作需要,军分区、武警等部门和单位派人参加,按相关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