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7-01

840 199920

17 房权证沧市字第2002523号395.00

830 327850

18 房权证沧市字第2002524号107.31

830 89067

19 房权证沧市字第2002525号70.68

825 58311 合计 4818.32

4511967

六、本次评估交付委托方评估报告原件四份,报告复印件无效. 沧州市沧房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二日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和准确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我们已于2017年4月28日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实地勘察.评估人员对评估标的物的勘察仅限于标的物的外观和使用状况,不承担对评估标的物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和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

6、本次评估所依据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书(2017)沧新法鉴17-98号等资料均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本项评估仅对委估对象的价值做出合理估价,不作为其权属方面确认的依据,有关权属确定以有关部门认定为准.

8、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委估房地产的权益没有争议.不考虑委估房地产的连带负债及评估范围以外的法律问题.

二、我们已于2017年4月28日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实地勘察.评估人员对评估标的物的勘察仅限于标的物的外观和使用状况,不承担对评估标的物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和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本次评估以其建筑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为假设前提.

三、本次评估不考虑抵押、查封、租赁、纠纷等因素的影响.

四、本次评估按既定目的提供给委托方使用,即为执行拍卖确定保留价提供参考依据.若改变评估目的及使用条件需重新评估.

五、按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结果有效期自评估日起一年内有效.随着时间推移,房地产市场状况和估价对象自身情况发生变化,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将发生相应变化,评估结果也需做相应调整.

六、未经评估机构同意,本报告不得向委托方、相关方和评估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在任何公开媒体上发表.

七、我公司仅对本报告的原件承担责任,对任何形式的复制件概不认可且不承担责任.

八、本估价报告分《估价结果报告》和《估价技术报告》.《估价结果报告》提供给委托方,《估价技术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存档备查.

九、本报告书的附件,为本报告书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沧州华升现代铸业有限公司位于沧州市东风东路5号的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一、估价委托方 委托方: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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