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2 |
(一)正式签订的政府合同文本及附件;
(二)政府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有关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资料;
(三)签约审批材料;
(四)政府合同前期谈判过程中的背景资料、往来函电、会谈纪要及与政府合同签订有关的会议纪要、传真、视听资料等;
(五)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二条? 政府合同履行完毕后,政府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将合同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
政府合同档案应当包括:
(一)政府合同文书资料;
(二)履行情况记载;
(三)政府合同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政府合同承办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机关责令改正;
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没有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的;
(二)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即擅自对外签订合同的;
(三)在合同订立、审查、履行过程中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政府合同主体合法权益的;
(四)在合同订立、审查、履行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禁止性规定订立政府合同的;
(六)未按规定保守秘密的;
(七)擅自放弃政府合同主体享有的合法权益的;
(八)未妥善保管政府合同资料、档案材料的. 第二十四条 ?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合法性审查中,出现重大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 新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XTDR-2016-00006 新政发[201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 法治新田 建设,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的部署和《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永政办发[2014]24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永政发[2015]2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行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充分发挥法律专家特别是执业律师的专业知识优势,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宣传覆盖到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我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2016年6月底前,在县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成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法律顾问的基本条件和聘任程序
(一)基本条件.担任法律顾问的专家、律师,必须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