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02 |
⑤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⑥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⑦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审批条件:①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②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③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④城市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置单位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⑥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⑦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预案. 申请材料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1)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资信证明;
(4)机械设备、车辆数量及功能的技术资料;
(5)管理制度;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
(7)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的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
(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9)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1) 申请表;
(2) 营业执照;
(3)资信证明;
(4)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5)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件(身份证、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