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04

4、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对所分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屡次违反纪律者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5、驻村干部要多下村,督促落实镇党委、政府分配的任务及村里的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处理村民到镇反映的问题.

三、首问责任制度 群众通过来访、来电(特别是市长、县长公开热线反映的情况)等方式到镇机关办事、咨询、投诉,所接触的第一位分管业务的干部职工视为第一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尽己所能给办事人提供最佳服务,直至问题处理或给予明确答复.对属于本人或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可以当场办理的要予以办理;

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

材料不全或程序不明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引荐至相应部门或个人,不能使用 不知道 、 不归我管 等语言予以搪塞、推诿,或敷衍了事的回绝;

当无法联系上相关人员时,应将对方姓名、电话号码及拟办事项等进行登记,并转交(告)经办负责人尽早给予答复.未尽职责,一经举报,核查属实的罚款100元/起,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追究责任.

四、请销假制度.

1、实行请假人申请请假制度,镇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请假的,须填写请假单报镇党委书记批准后交党政办备案后,告知镇长后离镇,一般干部请假填写请假单报组长签属意见后须经镇长批准后交党政办备案后离镇;

3天以上的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告知镇长后离镇.审批同意请假条交党政办登记并保存,请假条未交办公室而离岗者作旷工处理.请事假1:1抵扣公休假,请事假抵扣完公休假后,全年累计请假如有医院证明则不抵扣公休假,超过10天者扣罚综合绩效奖200元,超过15天者扣罚500元,超过20天者,不计综合绩效奖.国家法定假日、镇里安排加班抵扣事假.

2、假满回岗后,必须履行销假手续.若假期满后因特殊情况须续假或不能按时回岗的,必须事先履行续假手续,否则从假满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3、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进城开会和办事的,必须填写出差单并经有关领导审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由书记审批,一般干部由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同意后交办公室后方可离镇,领导不在家可电话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将出差单交办公室方可离镇,否则作旷工处理.有公事要下村的,须提前报分管领导同意.

4、公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住院、丧假等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违反请销假制度,第一次检查不在岗的,由其本人向镇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并扣罚综合绩效奖50元;

第二次查岗不在的,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扣罚综合绩效奖200元,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第三次查岗不在的,调离岗位、待岗培训或停职检查,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五、值班加班制度.

1、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干部职工轮流值班,以党政办安排的值班表为准.

2、值班领导必须留镇值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留镇值班的,必须报告党委书记后请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代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有人在值班室坚守岗位,认真搞好上传下达和办公楼内安全和其他各项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呼叫转移.

3、凡擅自离岗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发现一次电话无人接听,所有值班人员每人扣50元,特防期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向有关部门上报平安,漏报的每次扣所有值班人员50元.因值班擅离职守因此引起的严重后果由值班人员承担,并扣除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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