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04 |
附件:1.2017年国有(集团)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监管资 金绩效评价报告 2.2017年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 报告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 2017年国有(集体)企业经营业绩 考核及监管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国有(集体)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监管资金包括国有(集体)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稽查资金和国有(集体)企业监管资金两部分.各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国有(集体)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稽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1.设立依据: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青发〔2016〕6号)和市政府国资委印发的《青岛市市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青国资委〔2016〕47号)等文件规定. 《青岛市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稽查资金管理办法》(青财企一〔2009〕92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集体)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政字〔2012〕110号,以下简称《工作意见》) 《关于2016年度市直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稽查工作安排及费用测算情况的报告》(青国资委〔2017〕73号). 《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7〕2号) 2.资金用途: 按照《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国有(集体)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稽查资金按照规定的最低费用标准测算后,报市财政局审核确定.2017年国有(集体)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稽查资金预算2610万元,实际执行2610万元,资金用于对市直企业2016年度经营业绩实施专项审计稽查. 3.绩效目标: 委托中介机构,完成2016年度市直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对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内控制度、经营决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以及企业财务核算的合规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执行财务、会计、税收、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制度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发表意见,按照《审计准则》和业绩考核工作要求,出具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意见书. 委托国际知名审计中介机构,实施2016年度市直企业经营业绩专项审计稽查工作,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内控制度、经营决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计稽查,出具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稽查报告书,并提出经营管理改进建议,完成市直企业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
(二)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度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稽查范围的企业共计23户,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市政府要求,2016年度市直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审计稽查工作继续聘请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按规定出具201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稽查报告.2016年度市直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稽查工作于2017年3月份开始,6月底前结束.承担专项审计稽查的中介机构须按规定时间和各自工作分工,将专项审计稽查纸质报告报送市政府国资委,同时附报电子版专项审计稽查报告和电子数据.报送的纸质报告书、电子版审计稽查报告及久其软件的所有数据必须审核一致,符合会计准则和市政府国资委有关审计稽查要求,中介机构应对全部业绩考核审计稽查报告书及附报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工作意见》,纳入2016年度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范围的企业共计25户,根据《工作意见》和《关于市管企业实施 四合一 审计的通知》(青国资委〔2013〕74号),企业自主选聘的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要在财务决算基础上,同时出具2016年度市直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报告书和2016年度市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审计报告书.2016年度市直企业业绩考核专项审计工作于2017年1月份开始,5月底前结束.承担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须按规定时间和各自工作分工,将专项审计纸质报告报送市政府国资委,同时附报电子版专项审计报告和电子数据.报送的纸质报告书、电子版审计报告及久其软件的所有数据必须审核一致,符合市政府国资委有关审计要求,中介机构应对全部业绩考核审计报告书及附报资料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