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4 |
3 2 评定项目的审核
3 3 认可评定
4 3.
1 评定工作组的组建
4 3.2 检测/校准实验室项目的评定
4 3.3 检验机构项目的评定
4 3.4 评定结论的形成
5 3.5 评定结论的处理
6 3.6 评审员的评价
7 4 评定委员的评价
7 5 认可批准
7 6 相关记录
7 7 支持性文件
8 附表一:CNAS-PD19/01《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评定表
(一)》审查与评价要求
9 附表二:CNAS-PD19/02《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评定表
(二)》审查与评价要求
12 附件:检测/校准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评定项目审定评价指标和判定标准
13 检测/校准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评定、批准作业指导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认可评定、批准工作,保证认可项目的审核、评定、批准活动有序、有效和规范地进行,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1.2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对检测/校准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评定项目的审核、评定和认可资格的授予、保持、更新、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撤销的批准,以及对评定委员和评审员的工作质量反馈.
2 评定项目的审核 2.1 认可七处评定项目助理负责对相关业务处报审项目的接收及材料齐全性进行审查,具体内容:申请书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认可流程管理的材料、评审报告(包括每份附件及应用说明)、整改报告等;
2.2 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评定项目助理按照领域报相关的评定项目负责人审核;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退回相关业务处. 2.3 评定项目负责人负责进一步审核报审项目材料的齐全性,并对材料规范性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起草CNAS-PD20/07《认可决定情况通知书》草稿,并提出审查意见.规范性的审核内容具体如下: a) 提供的申请书、评审报告应符合认可规则、准则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尤其应确认能力验证政策的落实,结果的外部质量保证活动的有效性;
b) 认可评审流程管理应符合相关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c) 评审报告各栏目及各附件、应用说明的内容符合相关填写要求;
d) 评审报告附表的内容,尤其是推荐认可能力范围的项目、标准、限制范围、说明和检测/校准能力、检验能力、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的准确地点(关键活动的场所)等内容表述应科学、严谨,无异议;
e) 认可流程管理材料客观地反映认可流程各环节的情况;
f) 进一步核对办公系统中推荐的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中英文信息. 2.4 相关业务处提交的报审项目推荐意见应理由充分,事实清楚,必要的证明材料齐全. 2.5 认可七处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退回相关业务处,由相关业务处整改后重新递交认可七处审核. 2.6 对于需要提交评定委员会评定的项目,评定项目助理及评定项目负责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退回整改的时间)完成报审项目的接收、审核并提出意见;
经认可七处负责人、副秘书长或其授权人审核,报送评定委员会审定. 2.7对于复评审(无扩项)的项目,评定项目助理及评定项目负责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相关处整改的时间)完成报审项目的接收、审核并提出意见,报认可七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