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04

五、竞赛安排(以正式公布的竞赛手册为准) 项目 日期 场次 时间安排 竞赛地点 检录时间 竞赛时间 中餐热菜 第一天 第1场07:30 08:00-10:00 热菜项目场地 第2场10:00 10:30-12:30 第3场12:30 13:00-15:00 第4场15:00 15:30-17:30 西餐热菜 第一天 第1场07:30 08:00-9:50 西餐项目场地 第2场10:00 10:30-12:20 第3场12:30 13:00-14:50 中西式面点 第一天 第1场07:30 08:00-10:40 面点项目场地 第2场10:00 10:30-13:10 第3场12:30 13:00-15:40 冷拼与雕刻 第一天 第1场07:30 08:00-09:50 冷拼与雕刻场地 第2场11:00 11:30-13:20 第3场14:30 15:00-16:50

六、竞赛规则 1.参赛资格. (1)参赛选手均为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即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五年一贯制学籍

四、五年级的学生不得参赛. (2)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赛项开赛前10个工作日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予以更换.凡网上报名系统未作更改的选手,本赛项将以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参赛选手为准. 2.遵循准则: (1)凡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赛项组织者等均须按照赛项组委会要求准时到达赛项举办地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相关证件,熟悉场地,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2)比赛期间服从赛区指挥,遵守相关规定,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及时有效地完成相关任务. (3)比赛现场须统一穿着大赛服装,佩戴相关证件,仪表端正,注重礼仪规范,保持赛场良好秩序.

七、竞赛环境 1.竞赛环境安静、整洁,设立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医疗服务站;

2.赛项比赛场地均可容纳20人同时比赛,且满足比赛所需的设备设施;

3.比赛场地附近设评判室,满足所有裁判员同时进行作品打分;

4.设立作品展区.展示区面积可容纳赛项两场参赛作品的展示.

八、技术规范 依据教育部有关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西餐烹饪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的中式烹调中级(四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中式面点中级(四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选手在烹饪知识、技能掌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参赛选手需能够掌握中餐烹饪岗位群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练的使用烹饪设备和工具,具备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高度的食品安全意识、生产安全意识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九、技术平台 1.四头平炉、双头炒炉、电能双层烤箱、电能多层蒸箱. 2.成绩统计技术软件为微软Excel.以

十、成绩评定 中

(二)评分方法 为准设计计算公式,并将成绩按照降序排序.

十、成绩评定

(一)制订原则 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依据参赛选手整体表现综合评定.评定参照《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全面评价参赛选手职业技能水平.

(二)评分方法 1.裁判员人数:中餐热菜7人,西餐热菜7人、中西式面点7人,冷拼与雕刻裁判7人,仲裁3人,总人数为31人. 3.评分方法: (1)中餐热菜、西餐热菜、中西式面点、冷拼与雕刻分项:采用操作过程评判与作品质量评判相结合.其中,操作过程由前场裁判员对每位选手违规行为和违纪现象进行记录,现场裁判组长根据选手违规记录,参照相关标准从作品总成绩中作扣分处理.后场评分由5位裁判员对每位选手的三个作品质量分别进行评判、各自打分,满分分别为100分. (2)结算平均分 在结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4.成绩产生方法: 作品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项目 评判内容及分值设置 所占 权重 分数 总分 中餐热菜 基本功作品质量:100分30% 30分100分 规定作品质量:100分30% 30分 自选作品质量:100分40% 40分 现场操作违规按相关标准扣分 西餐热菜 基本功作品质量:100分30% 30分100分 规定作品质量:100分30% 30分 自选作品质量:100分40% 40分 现场操作违规按相关标准扣分 中西式面点 基本功作品质量:100分30% 30分100分 规定作品质量:100分30% 30分 自选作品质量:100分40% 40分 现场操作违规按相关标准扣分 中餐冷拼 基本功作品质量:100分30% 30分100分 规定作品质量:100分30% 30分 自选作品质量:100分40% 40分 现场操作违规按相关标准扣分 5.成绩审核方法:各项作品打分均由裁判员签字,现场工作人员对裁判员的成绩进行核对无误后送至统分室进行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完毕后,工作人员交换岗位进行核对,无误后,按照各项成绩所占比例统计选手最终成绩并排名,打印完毕交至裁判长审核签字. 6.成绩公布方法:待每场作品评判完毕,成绩录入审核无误后,通过通告栏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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