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4 |
2、经济类公证事项 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公证,租赁合同公证,股权转让合同公证,借款、还款合同公证,抵押、质押合同公证,保证合同公证,融资租赁合同公证,劳动合同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和执行证书,招投标公证,股东会议决议公证,法人资格公证.
3、其他公证事务 提存,财产抵押公证登记,保管遗嘱、遗产. 第二部分 民事类法律
一、民法通则
1、民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民法的适用范围.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事实.
4、民事主体 (1)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 (2)合伙 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3)法人 法人的条件和种类,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的变更、消灭和清算,法人的责任.
5、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条件和形式,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
6、代理 代理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无权代理,转委托,代理的终止.
7、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财产所有权的种类,使用权、经营权、采矿权.
8、债权 债与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债的履行,债的担保,债的转移.
9、人身权 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10、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二、物权法
1、物权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物权 不动产登记,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动产交付,物权的保护.
4、所有权 所有权的一般规定,所有权的种类,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善意取得.
5、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用益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6、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
7、留置权和占有
三、婚姻法
1、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2、结婚 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规定,结婚程序,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
3、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的性质及特征,夫妻财产制度,父母子女关系的性质和特征,亲属的概念、种类和范围.
4、离婚 离婚的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离婚后夫妻财产处理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和教育的规定.
5、收养 收养的法律特征和基本原则,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收养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事实抚养的特征和法律后果.
四、继承法
1、继承制度与继承法 继承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法律关系.
2、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概念、特征和适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胎儿的继承地位,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分配原则.
3、遗嘱 遗嘱的法律特征,遗嘱有效的条件,遗嘱的形式,遗嘱的成立和效力,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4、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继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和权利义务,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遗赠的概念和法律特征,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
5、继承的开始和遗产的处理 继承的开始,继承权的行使,债务的清偿与遗产分割.
五、著作权法
1、著作权法的概念 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及一般法律特征,著作权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不适用著作权保护的情况,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