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4 |
(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需申请人签章)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事项简介 因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灭失的,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二)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4.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集体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
(2)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
(一)事项简介 依法取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提交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原件 4.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宗地图2份 原件 5.建设用地批准书、成交确认书或政府用地批准文件 原件 6.出让金等相关费用缴纳齐全凭证 复印件 7.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缴纳凭证 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需申请人签章)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山东省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 [1995]鲁土籍字第11号)
(六)收费标准
1、登记费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
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免收: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工本费 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