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7-04
3706870103605 行政许可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服务指南 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 2015- -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5

(七)申请材料…5

(八)办理时限…6

(九)收费标准…6

(十)咨询服务…6

二、办理流程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批流程…………6 2.办理进程查询…7 3.流程图…7

三、法律救济…7

(一)救济途径(复议、诉讼)7

(二)投诉渠道…7

四、表单填写…7 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7

五、有关说明…7 附件1…8 附件2…9 附件3…10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编码:3706870103605

(二)实施机构: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社科

(三)申请主体:在海阳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四)受理地点: 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海阳市滨河路10号)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 主席令第三十三号 )第三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 国务院第308号 )第十一条: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3.《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通过)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六)办理条件 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四)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1995年8月7日卫生部发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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