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05
宁河长制办〔2018〕9号 关于印发《宁化县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河长办、水利工作站、环保站、村建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落实河长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衔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与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根据《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32号)和《福建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宁化县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宁化县河长制办公室 宁化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化县水利局 宁化县环境保护局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9日 宁化县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落实河长制目标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福建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作为落实河长制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并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相衔接,明确县、乡河长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查清现状、分类整治、优化布局、健全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现状情况,清理整顿各类违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不断规范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实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明确责任.按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入河排污口监管要求.县水利部门是辖区内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县河长办按照管辖权限协调县、乡河长组织落实,加强水利、环保、农业、住建、经信等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宁化县城、乡镇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市政入河排污口)的调查摸底工作.

(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真实地摸清入河排污口现状和问题.县乡河长办、普查办要组织对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建立台账,不留 死角 .县水利局、普查办应加强质量控制和成果审核,确保工作质量.

(三)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在全面摸清现状基础上,重点查找在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分类施策,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分类整改措施,明确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的路线图、时间表,制定整改方案,并纳入 一河一策 实施方案,建立备案与督导等机制,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宁化县范围内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含渠道、水库等水域,下同)排放污水的全部排污口,以下统称为入河排污口.以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日排废污水量300吨或年排10万吨以上)为重点,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同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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