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05 |
六、合同期满及项目移交:
1、本租赁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乙方将正常运作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不动产)、户内外的供电、供水线路设施等、无偿移交给甲方.移交当日双方签署一份书面移交备忘录,以示移交完毕.
2、如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土地,应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自收到乙方的申请后1个月内与乙方协商继续出租的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继续承租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行为,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甲方赔偿金额应不低于乙方支付给甲方全部金额的总和及已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重置价值,甲方收取的合同定金要双倍返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在本合同生效后与第三方进行磋商、谈判或签订任何的意向或协议.
2、不提供有效协助或妥善处理本村村民或相邻关系等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土地,(包括未能建造完成符合规划建筑工程).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和定金不作退还,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户内外的供电、供水线路等设备、设施、计算机软件及文字资料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已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政府部门批准,而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
2、逾期30天乙方仍未能付清应缴交的租金.
八、不可抗力:
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可抗拒和预见,不能克服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完全是人力无法抗拒和避免的客观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均不视为违约,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受到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最大的努力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避免损失继续抗大,否则,该方就抗大的损失部分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因受事件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应在最短的时间通知甲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天内向甲方提供关于此次不可抗力事件及持续时间的真实证据.
3、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商议评估此次事件带来损害程度的后果,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力保合同的继续履行,如因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或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期内,甲方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2、合同期内,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可委托亲朋继续履行本合同,期间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但乙方必须向甲方办理委托手续.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需变更及补充条款,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的协议才生效,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