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5 |
一、招标有关说明
1、图纸、设计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如存在参数为某品牌所特有的,投标人可选择达到使用功能或优于其技术参数的产品均可.
某条款(或技术参数)如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但其性能和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技术要求的标准,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图纸、设计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原厂授权、厂家质保承诺函的,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原件,合同签订前不能提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所投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中, 项为不接收负偏离,出现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对正偏离或负偏离在技术规格响应表中逐条响应,否则后果自负.如 项目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并提供证明文件,但其性能和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技术要求的标准.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中, 项中要求的有关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等证件,投标时要求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非 项中要求的有关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等证件,不提供将影响到综合评分;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有关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等证件原件,不能提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设计说明中的产品参数与技术规格书要求不同的,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二、项目总体建设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所投设备及软件能兼容接入定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已建的智能交通系统(具体需求可与定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联系).所投设备及软件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软件著作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次系统设计必须符合有关国际通用标准、协议和规范的技术要求;
要从技术和机制上保证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系统的操作平台、数据格式、通讯接口与协议等应是开放(标准或公开)的,可实现互联互通并支持二次开发或功能调整,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加强智能交通数据挖掘和大数据分析,为交通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要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 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应能将自动抓拍的交通违法数据、图片批量导入指定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必须实现与定远县交警大队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无缝连接.卡口系统应能无缝接入指定的智能交通卡口联网布控平台.外场设备的视频录像数据及违法数据必须通过三大运营商的视频专网经过边界平台接入公安信息网,数据接入到集成指挥平台.整个系统软件应能根据国家标准或滁州情况作免费调整,且软件终生免费升级调整.
三、信号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需满足《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 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规范》(GA/T 85-2009)、《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 508-2014)等规范及标准要求. 3.1系统组成 系统由交通信号灯、车辆检测设备、交通信号机、数据通信传输系统、区域控制机、中央控制机组成.信号数据直接接入路口接入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实现信号数据接入和传输,与监控、电警等数据共享交换机实现远程传输. 3.2系统结构 1) 系统控制应用层结构为3级: 中心管理/控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