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5 |
总则
1 2.通用标准
2 3.专业补充标准
6 机械类专业
6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7 环境工程专业
22 地矿类专业
28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39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
45 水利类专业
52 交通运输专业
60 安全工程专业
65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2011年3月) 1.总则(1)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 (2)本标准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 (3)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类型 指标 内涵 通用标准 专业目标 专业设置 毕业生能力 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 实践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 师资队伍 师资结构 教师发展 支持条件 教学经费 教学设施 信息资源 校企结合 学生发展 招生 就业 学生指导 管理制度 教学制度 过程控制与反馈 质量评价 内部评价 社会评价 持续改进 专业补充标准 各专业的特殊要求 2.通用标准 2.1 专业目标 2.1.1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申请认证或重新认证的专业必须具有: 1.明确充分的专业设置依据和论证,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 2.明确的、可衡量、公开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培养人才的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 3.至少已有3届毕业生. 2.1.2 毕业生能力 专业必须证明所培养的毕业生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基本要求: 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
3.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4.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6.具有创新意识和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
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的法律、法规,熟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8.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9.具有适应发展的能力以及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学习能力;
10.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2.2 课程体系 2.2.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要服务于专业培养目标、满足预期的毕业生能力要求.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课程结构比例科学合理: 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含外语)约为总学分安排的15%;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约为总学分安排的15%;
工程基础类课程、学科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约为总学分安排的40%;
实践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约为总学分安排的25%.(另见2.2.2 实践环节和2.2.3 毕业设计(论文)) 2.2.2 实践环节 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学校除在校内开展实践教学外,还要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机会,使学生在自主、动手、综合、实验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一定的锻炼. 2.2.3 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尽可能紧密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使学生能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会应用所学知识,同时考虑经济、环境、社会、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