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06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件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磋商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并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和 于2018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 字样. 14.2 每一密封件封口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4.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5.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5.1 采购代理机构于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内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并于 磋商响应邀请 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 15.2 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授权代表递交.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 磋商响应邀请 中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指定的地点. 15.3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6. 对响应文件初审 16.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6.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人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16.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6.2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响应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谈判小组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本磋商文件中打条款作为重大偏离条款.磋商专家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6.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谈判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 16.4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6.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16.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6.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6.4.5响应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16.5 下列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6.5.1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

16.5.2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16.5.3 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

16.5.4 响应人拒绝修正错误;

16.5.5 响应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16.5.6 响应人的报价只包括了部分内容;

16.5.7 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6.5.8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6.5.9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六、签订合同 17.成交通知 17.1 一般情况下磋商专家当场确定磋商结果的成交候选人,通过资格后审即为成交供应商. 17.2 确定成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向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公告成交结果,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另行通知,亦不作任何解释. 18.质疑或投诉 18.1 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对本项目磋商结果有异议,请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意见书(须列明意见、理由及事实根据,并加盖公章和签名),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处理,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不予接受. 18.2 供应商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8.3 如果成交候选人因故被取消资格,采购人可确定次优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或依法按经批准的其他采购人式进行采购. 19.签订合同 19.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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