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6 |
承重结构:主要从承重结构构件的裂缝、风化腐蚀和连接节点是否松动等几方面进行构件危险性评估.围护结构:参照承重结构构件进行构件危险性评估. 四算:即根据评估结果,分别计算各类承重构件中危险构件的百分率.承重构件总量分别按照基础、墙、柱、梁、板屋架来分类统计. 五定:即评定危房的危险等级,包括C级危房和D级危房.C级危房:局部危险,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的百分率在5%到30%之间,仅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D级危房:整体危险,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的百分率大于30%,具备条件的可维修加固,不能维修加固的需拆除重建. 六上墙:即完成鉴定核实后,对评定为A、B级安全住房的,标识同步上墙;
对评定为C、D级危险住房的,在实施危房改造并通过验收后,将 农村危房改造户 标识上墙. 3.明确危房改造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控制:3人及以下农户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其中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
4人及以上农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且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
分散供养五保户不超过40平方米;
全额由财政兜底解决的贫困户,其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且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面积误差在±5%以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 4.明确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参照2018年度补助办法,2019年危房改造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按照建档立卡户户均2.65万元补助,其他 三类重点对象 按照户均1.5万元补助;
我市按照建档立卡户户均1.8万元(其中无自筹能力的极端贫困户提高补助标准3万/户)补助,其他 三类重点对象 按照户均0.15万元补助,县(区)、开发区按照户均2000元进行配套;
建档立卡贫困户各级财政合计补助4.65万元(其中无自筹能力的极端贫困户6.3万元/户),其他 三类重点对象 1.85万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 5.明确危房改造验收标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由乡镇组织验收,并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复核.(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核实. 1.成立指导组.一是由市住建局负责从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相关单位抽调建筑、结构专业等人员编入自治区驻市、驻县、驻镇指导组,扩充自治区派驻我市各级指导组的技术力量,全程参与指导服务.指导组具体承担实地指导、技术培训、疑难问题解答、特殊房屋鉴定、鉴定结果抽查等工作.二是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安排,自治区对我市每县派驻1个指导组;
以鉴定核实数量800户的乡镇为单位,派驻1个指导组.驻县、乡镇指导组深入4类重点对象开展住房安全鉴定核实,基本做到每户走到、每房核实.三是市住建局、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自治区派驻指导组和本地技术力量按照核实数量开展现场核实工作,并做好相应保障措施.扶贫、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残联等战役指挥部的组成单位要分工协作,全力配合,积极参与核实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扶贫办、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 2.全面开展住房安全鉴定核实.从2019年6月起,利用一个月时间,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尚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没有实施过危房改造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逐户、逐房开展住房安全鉴定核实,确定农户住房等级,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住房评定为A、B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将鉴定结果以标识牌的形式同步上墙公示.对评定为C、D级危房的,要同步建立 一户一策 改造方案,明确改造方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