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06 |
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检数据要分开填报. (1)省局委托市局抽检.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市局执法支队将上个季度的省抽数据填报 两张表 ,连同质量分析报告(包括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文本)一并报送省局.2016年1月5日前市局执法支队还应向省局报送2015年度省级监督抽检质量分析报告. (2)市、县本级开展的食品抽检.市局执法支队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收集、汇总各实施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过来的上个季度的市抽和县抽数据,形成全局的抽检数据,制作 两张表 和质量分析报告,作为工作材料归档.
2、对粽子、月饼等节日热销食品的,市局执法支队应当分别于2015年6月15日前、9月15日前向省局报送粽子、月饼的抽检数据.各实施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提前3天报送市局执法支队汇总. (十二)公布检验信息 组织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省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食药监稽〔2015〕106号)等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