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6 |
(五)外观要求: 激光灼刻的码、印字迹、图案应内容正确,清晰可辨认.色泽均匀,无局部灼刻过度现象.
四、设备要求
(一)激光器. 1.类型要求 激光器应采用波长为10.6μm的水冷高功率分离式射频激励CO2激光器. 2.能量要求 激光器单脉冲能量须达到315mJ.
(二)控制系统. 1.基本功能 激光灼刻设备应具备运行指示、密钥启动、声光报警等基本功能. 激光灼刻设备应与屠宰企业现有生产线实现控制联动. 2.系统平台 激光灼刻设备须采用嵌入式控制系统. 3.控制方式 激光灼刻设备须通过可编程控制器实现激光灼刻设备的控制,控制软件可以在线升级. 4.工作方式 激光灼刻设备须采用全自动工作方式,在屠宰企业生产线上对检疫检验合格的片猪肉同时完成多个位置的激光灼刻.
(三)数据交互. 激光灼刻设备应能按照设定规则生成追溯码或实时接收屠宰子系统发送的追溯码,并实现灼刻记录等基本功能. 1.数据交互模式 为适应屠宰子系统不同的工作方式,激光灼刻设备应支持与屠宰子系统之间批量数据交互及实时数据交互两种数据交互模式(交互模式具体数据规范定义见附录A). 批量数据交互用于白条经过激光灼刻工位时需要灼刻的内容可以预先确定的情况下,由屠宰子系统将多头白条的对应信息发送给激光灼刻设备,设备按照给定的数据逐头灼刻.通常用于灼刻批次码、生猪产地检疫证号等. 实时数据交互用于白条经过激光灼刻工位时,灼刻内容需要根据白条经过顺序进行调整时使用,由屠宰子系统逐头将白条对应信息发送给激光灼刻设备.通常用于灼刻个体码. 2.传输接口 激光灼刻设备的数据传输接口须支持以下接口: 网络:10M/100M,TCP/IP. 串行口:RS-232\RS-422\RS-485. 3.数据激活 激光灼刻设备必须对由屠宰子系统传送的数据核对数据格式并校验,灼刻完成后将此数据回传至屠宰子系统予以激活. 4.数据备份 激光灼刻设备应具备不少于300万条灼刻数据的存储能力,可自动存储已灼刻完成的数据.可根据屠宰子系统的要求将已灼刻数据上传.
(四)设备自检与故障恢复. 1.设备自检 激光灼刻设备应能实现设备的硬件自检、运行状态监控,并可按照预定的报警条件实现报警,对报警和事件进行记录、存储. 设备自检至少应包括对激光器、扫描振镜、控制板卡等部件的自检. 2.故障恢复 在外部意外导致激光灼刻设备中断工作情况下(比如断电),激光灼刻设备应能自动恢复设备的设置参数(功率、频率、灼刻速度、IP地址等等). 对因故障导致的数据交互中断,激光灼刻设备须能自动从故障中恢复与屠宰子系统的连接,并延用故障前接收到的数据继续灼刻.
(五)环境适应性要求. 激光灼刻设备须适应屠宰企业实际应用环境,必须适应下述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 -5℃~45℃. 湿度:≤96%(结露环境). 防护等级:包含激光器及激光扫描系统的关键设备的防护等级达到IP64.
(六)效率适应性要求. 激光灼刻设备应满足屠宰效率为300~600头/小时的屠宰企业生产需要.
(七)其它要求. 激光灼刻设备应能根据需要在分割肉表皮实现分割产品的标识灼刻.
五、安全要求
(一)激光安全措施. 激光灼刻设备作为IV类激光设备,必须具备下述安全措施: 1.隔离防护:在激光灼刻设备工作区域须提供物理隔离防护措施. 2.激光区域标识:对激光束直射、散射等部位按照GB7247标准粘贴警告标识. 3.激光联锁控制:激光灼刻设备内光路完全封闭,同时内置联锁控制装置,只有所有的联锁控制装置闭合情况下才允许出光. 4.安全出光控制:激光灼刻设备必须具备激光安全出光控制装置,防止激光设备长时间意外出光. 5.防护眼镜:必须为激光灼刻设备操作人员配备防护眼镜. 且应具备符合GB10320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通过国家级鉴定机构的安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