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7 |
(七)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八)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
(九)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十)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九条 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
(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
(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及未经公安机关授权的警务工作秘密的事项;
(三)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五)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六)审核案件;
(七)保管武器、警械;
(八)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
(九)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规章制度;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不得超越职责范围履行警务活动;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的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其他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二条 警务辅助人员是人民警察的助手,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第十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警务辅助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受到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第三章 人员招聘和使用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员额范围内(人民警察编制员额与警务辅助人员备案员额比例为1:2),提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为简化程序,一线执法勤务部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公安机关在员额范围内自行招录,报人社部门备案.其他从事辅助性、保障性等管理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严格按照市相关规定,履行申报等程序,由公安机关会同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新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十八周岁;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岗位要求的能力和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一般采取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紧缺人才,可适当简化招聘录用程序或采取其他测评方法.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或专门技能的人员.